【信息时间:2025-03-26阅读次数: 】
【我要打印】
【关闭】
天津市市松江区佘山镇公民部门
通知公告
陆晓春:
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违法建筑的不动产认定书》,现因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的规程,向你通知通知公告送到《附有悖法古建筑的不东产确定书》,自行出本通知通知公告日起起,根据二十日,即算作送到。
配件:《附有失法工程的不了产界定书》